問答題

【案例分析題】蔣某因公出差到某市一家旅館住宿,夜晚在房間休息時,天花板上的吊燈突然脫落,正好砸到蔣某身上,致使蔣某身上多處受傷,為此,蔣某花去醫(yī)療費2093元。于是,蔣某要求旅館賠償損失,但旅館老板不同意,理由是吊燈屬于某裝修隊安裝的,旅館本身沒有過錯。蔣某又只得去找某裝修隊,但該裝修隊認為,吊燈脫落是由于吊燈經(jīng)多年使用螺絲磨損嚴重造成的,裝修隊不承擔責任。兩家相互推諉,蔣某于是訴諸法院。本案的歸責原則是什么,有何法律依據(jù)? 

答案: 本案是一起特殊的民事侵權案件。根據(jù)民法通則第126條規(guī)定:“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擱置物、懸掛物發(fā)生倒塌、墜落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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