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答題

【案例分析題】

某重點工程項目計劃于2012年12月28日開工,由于工程技術(shù)難度高,一般施工隊伍難以勝任,采取招標方式選擇施工單位。有A、B、C、D、E五家施工承包企業(yè)參加了投標。評標委員會成員由7人組成,其中當?shù)卣袠吮O(jiān)督管理辦公室2人、公證處1人、招標人1人、技術(shù)經(jīng)濟方面專家3人。評標委員會于1o月28日提出了書面評標報告。B、A企業(yè)分列綜合得分第一、第二名。11月10日招標人向B企業(yè)發(fā)出了中標通知書,并于12月13日簽訂了書面合同。 
問題: 
上述項目招標評標過程中,有何不妥之處

答案: 招標工作量相對較小,招標花費較少,投標人比較重視,招標人選擇的目標相對集中。但投標人數(shù)量相對較少,競爭性較差;招標人在選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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