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.5、10 B.1、10 C.2、20 D.0.5、5
A.轉讓、出租、出借資格證書、圖簽、印章。 B.聯(lián)合編制工程勘察、設計文件。 C.為其他單位和個人編制的工程勘察、設計文件代蓋圖簽、印章的。 D.違反規(guī)定擅自修改設計文件的。
A.工程建設中,需要修改工程設計文件的,由原設計單位負責,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修改。 B.經原設計單位同意,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修改。 C.修改設計文件的單位對修改后的全部設計文件負責。 D.工程設計文件的修改涉及工藝流程、結構體系、內部使用功能等重要內容和其他需要經過有關部門審批的內容的,需報原審批單位審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