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答題
【案例分析題】某村小是解放初期在當地彭姓祠堂的基礎上辦起來的。1986年,鑒于祠堂年久失修,已成危房,上級有關部門撥出???,加上當地村民投工投勞,將祠堂拆除,并在原址上新建了校舍。1998年初,該村一部分彭姓人提出了重修祠堂的想法。由于彭姓在當地是一大姓,很快得到了許多人的響應。在祠堂的選址上,一些人認為,村小所在地是村里的風水寶地,祠堂應建在原來的地方。由于學校已建了教學樓,占用了部分地方,因而決定在學校操場上興建祠堂。學校校長和教師聞訊后,立即找到村干部要求出面干預,但村干部害怕得罪多數人,不愿出面。校長立即將情況向鄉(xiāng)政府和縣教育行政部門反映。上級政府知悉情況后派出了專門工作組,進村向村民做思想工作,宣講法律法規(guī)和政策規(guī)定,終于取得了大多數村民的支持。在此基礎上,有關部門組織力量強行拆除了已打下的基礎設施,恢復了學校操場,同時對個別拒不改正,并帶頭滋事的村民由公安部門依照《治安管理處罰條例》的規(guī)定,作出了行政拘留的處罰。非法侵占學校設施,應當如何處理?
答案:
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非法侵占學校場地的案例。《教育法》第七十二條第二款規(guī)定:“侵占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校舍、場地及其他財產的...